2023年10月24日,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新能源汽车方面,《行动计划》明确: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。
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到2025年,全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00万辆,建成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。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,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,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,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、环卫车、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2025年年底前,除应急车辆外,全市公交车、巡游出租车、渣土运输车、混凝土运输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(含物流车)、邮政用车、市政环卫用车、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。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,场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三排放标准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。生活垃圾、医疗废物运输实行集装箱封闭式运输,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。郑州航空港区示范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部新能源化,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、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。